王凌皞:孔子杠上德沃金——儒家“正名”学说 vs. 法律解释主义(蓟门法哲学研习会第七期)
主讲人:王凌皞,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法学理论博士生;伊利诺伊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法理词典》译者。
题目:孔子杠上德沃金——儒家“正名”学说 vs. 法律解释主义(暂定)
主讲人:王凌皞,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法学理论博士生;伊利诺伊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法理词典》译者。
题目:孔子杠上德沃金——儒家“正名”学说 vs. 法律解释主义(暂定)
我虽然不懂科学,可一直爱读科学家、特别是一些“海龟”学者论学的文章。不同学科之间虽然存在重要分歧,但在追求“真理”这一点上是一致的,在治学理念和方法颇多相通之处,一些方法稍加改造亦可适用于社会科学研究。这些学者大多具有国际视野,受过的教育也相当正规,所论所议确实能够给我颇多启发。正是由于存在学科差异,他们的视角和看法,常常能给我意外的惊喜。
作为一个科研工作者,在国际学术期刊上发表科研论文是与同行交流、取得国际影响的必经之路。有些国内的科学家,实验做得很漂亮,但常常苦恼于论文的写作力不从心,成为国际交流的一大障碍。本文从博主的亲身体验出发,给博士生、博士后、以及年轻的PI提供一个借鉴。文章最后做简短总结。
任何人不得在拉纳克郡及握太华-卡尔顿地方自治区内捕捉或持有胫骨短于5厘米的牛蛙。{1}
根据该项条款,人们总会想到一系列认定该捕蛙责任的不确定性:法庭将发现哪些事实可以清楚明了,但其如何判决却无法预测。倘若牛蛙的胫骨一根长于5厘米而另一根不足5厘米,法庭会如何认定?对于那些胫骨稍生长一点儿即超过5厘米的或是胫骨卷曲,尺量4厘米,绳测6厘米的牛蛙,法庭又该作何判断?
藉语言表达法律规则会产生许多不确定性,如词汇上的歧异(“人”是否包括公司?),句法上的歧异(在握太华的究竟是人还是牛蛙?),“捕捉”一词尽管有累赘之嫌,但是否赋予“持有”以其他含义,这些都是不确定的。
当法律现实主义于20 世纪20 年代和30 年代早期在美国法学思想界初露头角时, [1 ] [2 ] 它经常被误解为是对美国司法界的公正性和诚实性的攻击。毕竟, 法律现实主义的中心教义不就是法官判案并不援引既定的、权威的法律规则, 而仅仅依据他们认为是最好的方式进行吗? 此类见解导致了对法律现实主义立场的贬抑性重述, 譬如说认为法律取决于”法官早餐吃了些什么”。①
但这种对美国司法界吹毛求疵的描述, 和大多数法律现实主义者实际所持的观点相去甚远。恰恰相反, 大多数现实主义者尊敬、甚至是崇拜那些伟大的普通法法官。他们赞颂马歇尔(Marshall) 、斯托里(Story) 和霍姆斯(Holmes) 这样的法官, 这些法官回应”对时代需要的感知”, ②将法律塑造、设计成符合当时的政治和经济形势的工具。[3 ] [4 ] (P23 – 40) 为了确保实现这种塑造和设计, 法官们不得不经常改变、扩充甚至放弃既有的硬性规则, 而这正是法律现实主义者的观点。在他们看来,司法的过程通常并不仅仅指将既定的权威规则适用于具体的实际情况。相反, 案子总是带着许多潜在的适用事实和硬性程式, 让法官面临选择。这就使得—事实上是要求—司法判决不能仅仅依赖于对”正确的”法律规则的适用。
朗諾.德沃金(Ronald Dworkin)是當今世界上最具影響力的法理學家與政治哲學家之一。紐約大學法學院的網站稱德沃金「大概是少數一兩位在二百年後仍會被法律學者所研讀的當代作者」。不過,德沃金的影響力並不侷限在法學界或專業的學術圈當中,他同時也是美國最知名的公共知識分子之一。從美國最高法院關於墮胎與安樂死的判決,大法官的資格與提名,稅制與醫療健保政策的公平性,乃至布希政府反恐政策等等重大爭議事件,都看得到德沃金在公共論壇的活躍身影。德沃金對於實際社會政治的評論,始終立基在其高度一貫性的法律、政治與道德哲學的基礎之上。德沃金的學術生涯與哲學思想,值得我們了解。
一、两难选择
本文题目就表明了一种两难选择。在法官的寻常工作过程中,他们需要对很多问题作出决断,而这些问题至少从表面上来看也是一个重大哲学著作的主题。法官需要对以下问题作出决断,比如什么时候被指控犯罪的精神病患者仍然需要对其行为负责,被告的某一特定行为是否于事实上导致原告遭受损害,而责任及因果关系的概念也是哲学研究的永久话题。哲学问题在宪法中尤其突出;在联邦最高法院最近做出的关于堕胎、平权法案(affirmative action)、安乐死和言论自由等最富戏剧性的判决中,它们都是其中不可避免的问题。
王汎森 院士 /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
这个题目我非常喜欢,因为这个题目,对大家多少都有实际的帮助。如果下次我必须再登台演讲,我觉得这个题目还可以再发挥一两次。我是台大历史研究所毕业的,所以我的硕士是在台大历史研究所,我的博士是在美国普林斯顿大学取得的。我想在座的各位有硕士、有博士,因此我以这两个阶段为主,把我的经验呈现给各位。

大学时期是最容易批判却不懂如何批判的。这个断言虽然偏激,我相信错得还不算离谱。如果你正在读大学,对我的断言有同感,或者你刚激情洋溢地发表了一通演讲,却被指出无数论证上的缺点,或者你刚写了一篇批判某书的文章,却被指责根本没看懂这本书,你不妨翻翻这本书。本文讨论的是批判性思维,它涉及到两个方面:
1,我们如何为自己的观点辩护?
2、我们如何客观地评价自己或他人的观点?
本书的重点是第二方面。它的理论简明扼要,提出的指引具体而有针对性,它告诉你一个论证包括那些结构,论题与论证的关系,然后以大量的例子指引你如何去发现他人的观点,如何去检验他人的理由,如何判断他人为理由提供的证据。它也列举了常见的推理错误,它还告诉你如何警惕论者所未明言的价值判断。

本书我大略浏览了一遍,觉得还不错,也在这里推荐一下。不是博士的也可以读一下。因为写作的原理毕竟是相通的,一些技巧稍作改变,也可用于自己的写作实践。比如,本书第一章谈及的管理作者期待以及由此发展出来的写作技艺,于我就颇有启发。
这里是作者简介和目录。
帕特里克·邓利维(Patrick Dunleavy)教授就职于伦敦政治经济学院(London School of Economics and Political Science)及伦敦社会科学院(The Academy of the Social Science,London),任政治学及公共政策学的教授。他撰写过数部政治学的专著和学术文章,并兼任《政治研究》(Political Studies)期刊的主编。 20多年来,帕特里克教授在伦敦政治经济学院指导过30多位博士生,并教授一门关于如何起草及撰写博士论文的跨学科的大型课程长达十余年之久。本书由帕特里克教授根据自己在多年指导学生及执教过程中所积累的丰富经验编纂而成。
本文收录在《论法律的权威》一书中,中文已由朱峰译出。这里是另一个译本,供参考。最好结合原文阅读。
Panorama Theme by
Themocracy